特殊情形下采取律师独立辩护方式,一般情况下采取以被告人为主导的辩护方式是由我国法律制度,律师职业素质、职业惯例、职业心理以及法律服务市场的竞争机制等多种因素所决定的,这是基于我国律师执业环境而采取的现实主义的做法。当然,基于对律师职业能力的美好愿景,在辩护方式上对律师寄予更高的角色定位或者期望也是可以的。即使这种高标准的执业要求更多的是一种英雄主义,并非针对每个律师而言。
3、有物的,应提供物的名称、数量、价款数额、存放地点和保管人的姓名等证明材料。
4、提供债务人逾期不履行、不完全履行义务的证明材料和在时效期间主张权利的证明材料。
5、关于共同被告的相应证据,如列夫其另一方为共同被告,应提交婚姻关系证明;股东出资不到位、抽逃出资、股东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的的相应证据。
转继承不受次数限制:
转继承人继承被转继承人应继的遗产,在法定继承中,为被转继承人应继承的被继承人的应继份额;若被转继承人为遗嘱继承人,其依合法遗嘱有权继承的遗产由转继承人承受。
因此转继承不仅存在于法定继承中,而且存在于遗嘱继承之中。因为转继承发生在继承开始之后,无论法定继承人还是遗嘱继承人在此时都已经取得了遗产继承权,当他们此时,其应继遗产份额都可转归其合法继承人继承。
以上信息由专业从事南海人身损害赔偿律师的信广律师于2021/4/18 4:34:28发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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